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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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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两部关于法庭审判的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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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02: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纽伦堡大审判 Judgment At Nuremberg




编剧: 艾比 曼恩 (Abby Mann)
导演: 斯坦利 克雷默 (Stanley Kramer)
主演: Spencer Tracy / Burt Lancaster / Richard Widmark
制片国家/地区: USA
上映日期: 1961年12月14日 (West Germany)
语言: English / German
又名: 纽伦堡大审 / 劫后升平
imdb评分: 8.3/10   10,983 v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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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 12 Angry Men



导演: 悉尼 卢曼特 (Sidney Lumet)
编剧: Reginald Rose
主演: Henry Fonda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57年04月13日 (美国)
又名: Twelve Angry Men
imdb评分: 8.9/10   87,839 v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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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十二怒汉的也许多一点,我也先看过这个,而纽伦堡大审判则更加厉害。
其实也没多少好比较的,两部都是很好很好的片子。

纽伦堡大审判会告诉你关于法庭,关于法律,关于正义,关于律师,关于检察官,关于法官,关于人......
而十二怒汉会告诉你陪审团制度是怎么一回事,什么叫做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对于像我这种法理外行人这样的片子真的很有意思。

两部都是黑白片,一部1957年的,一部1961,也都是imdb高分,猛点进入verycd下载:
(顺便说一下,当字幕看不明白的时候,不是你理解的问题,而是它翻译错了。)
http://www.verycd.com/topics/19123/
http://www.verycd.com/topics/403471/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23: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责任转豆瓣影评,不做评价:

审判:当良知遭遇政治……
2006-06-13 19:54:52   来自: 砯娉
Judgment at Nuremberg / 纽伦堡的审判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纽伦堡审判是历史上著名的审判,为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的发展树立了若干重要原则。这场大审判同时也遭遇了若干挑战,有来自法律层面的,有来自伦理层面的,也有因法律与伦理冲突而产生的。
  美国1961年的影片《纽伦堡审判》(Judgment at Nuremberg)力图将这一宏大的历史画卷浓缩进一场审判过程中。导演选取了审判法官这一司法过程。法律与伦理是贯穿影片的核心问题。
  德国法官被指控是因为他们执行了当时有效但现在被认为是恶的法律,比如防止种族污染的法律、剥夺生育权的法律。法庭调查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德国,法官的地位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外在压力?法官是否有选择权,如果不服从将会怎样?一个司法部官员魏克,曾经是被告之一耶林法官的老师,证实他自己由于抵制希特勒的恶法而被迫辞职。与此相关的是,法庭要审查德国法官对纳粹的效忠程度,这其实是一种主观状态的考察。也就是从主观状态和客观可能性两方面对德国法官的行为进行判断。但问题在于,即使法官有选择的可能,那么他应不应该进行选择?他的职责是执行法律,还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律进行判断?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可以,他应该遵循什么法则?
  这既涉及到了法官的职业伦理问题,又涉及到了关于法律的永恒的争论:有没有比实在法效力更高的规则,可以对实在法进行判断?不同的法学流派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自然法学派认为神法、自然法的效力高于实在法,而历史法学派则不承认自然法的效力。
  在这种处境下,德国法官既面临着外来的政治压力,也面临着职业伦理的挑战。这正是耶林法官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其他法官仅仅是政治人物,他们自然地选择了服从政治;而耶林是经过了反思的,实际上他服从的并不是政治压力,而是他所认同的职业伦理,和他对实在法的伦理判断。尽管,他的这种选择在纽伦堡审判中被法庭所否决。
  上面分析了德国法官面临的职业伦理的两难困境,即是应该服从法律、执行法律还是可以对法律进行判断进而选择适用。对法律进行判断的标准必然是伦理的、超出法律之外的。这场纽伦堡审判中也涉及到了对伦理的讨论。
  上文也提到了,耶林法官的选择一方面是基于对职业伦理的理解,另一方面是基于对实在法的伦理判断。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是认同当时实在法的价值取向的:国家本位,为了达到所谓的国家共同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基本权利,诸如生命、健康等,个人在这样的视野中是缺位的;因此才有了种族进化的政策,才有了剥夺生育权的法律。这不仅是耶林的伦理选择,也是所有被告的伦理选择,甚至是德国整个上层社会的伦理选择。影片中出现的那位俏丽高雅的贝托太太,无疑代表了德国上层社会的形象。她为耶林辩护的理由是:“耶林法官举止绅士、高贵,敢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这样一个正派的人,怎么会犯错呢?”这些高贵的人没有经受过苦难,因而也就没有对受难者的同情、怜悯之心。他们不是不可能知道执行法律的后果,而是不想知道,不想去想。因而海伍法官在最后与耶林的会谈中,在耶林称自己确实不知道他们的判决会带来如此多的杀戮、死亡时,海伍法官回应道:“当你判第一个人死刑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了。”是啊,当你眼里没有“人”这个概念的时候,一个人和许多人在你眼中是等同的——等于虚无。这种伦理判断在纽伦堡审判中,海伍法官给予了最强烈的谴责,他宣判到:“被告的行为违反文明社会的共同原则。国家不是石头,而是人的延伸——正义、真理、个人的价值,是国家的基本价值。”
  正是基于对这种伦理的信念,海伍法官和检察官顶住了美国施加的政治压力,坚持对德国法官做出有罪判决。由于社会主义阵营开始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将西德作为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前沿阵地,因而极力争取德国的支持。要得到德国的支持,就必须得到社会精英的支持,接受审判的德国法官无疑是核心人物。法官、检察官在审判德国法官的同时,也接受着自己良心的审判,他们面临着与当时德国法官相似的处境——
  当良心遭遇政治,你是选择良心还是选择政治?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23: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责任转豆瓣影评,不做评价:


达**嘛和十二怒汉
2008-05-07 03:32:56   来自: 南桥
12 Angry Men / 十二怒汉的评论   *****

  如果说大众传媒有什么意见的话,这意见也常常从一极蹦到另一极。比如达**嘛,当初大部分媒体都是用张庆黎的口气对待他,现在变了,有一些甚至将其圣雄化。而在网络媒体上,杜克大学王千源,一开始很多人骂她汉奸,后来民意渐渐转化,越来越多的人把她当成了“独立思想”和“言论自由”的英雄(在我看来这也很荒谬,因为自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当然这中间有官方的立场变化,有皇甫平的文章,但是公众的观点也在激荡。但是这个过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这中间都发生了什么?看完《十二怒汉》这电影,倒是明白了不少这个转化过程。
  
  第一次听说《十二怒汉》这个电影,是在一个关于12门徒的圣经课上。记得当时的老师问,为什么会是12个人?不是10个,11个,13个门徒?在座的有位学者说到,在犹太人心目当中,12意味着一种圆满。
  
  后来终于看到这个电影的时候,倒是想到了12使徒来,外加一个法官,齐了。我想设立12个人成为陪审团,是不是也要追求这种圆满的感觉呢?若是加上这层意思,那么12陪审团也是象征着人类,所以我们不妨往大里说去。和12使徒一样,他们都是平凡人,被召唤而来,从事不平凡的任务,这任务可以决定一个犯罪嫌疑人是生是死,一如民意可以在政坛上决定我们的胜负,在道德法庭上评判我们的善恶一样。
  
  陪审团是美国司法中的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制度。如果说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官是一种精英的话,那么12个从群众中选取的陪审团成员,就是12个普通群众。陪审团成员可以以公众的民意,平衡精英的判断,虽说错误还是永远无法消除,但至少这可以减少很多误判。当审判结束,陪审团去 deliberation的时候,旁观者一定都很好奇,那个黑匣子般的屋子里,他们都在议论什么,最终如何达成定罪与否的结论的。
  
  看过另外一部电影《幕后陪审团》(Runaway Jury, http://www.douban.com/subject/1307493/) 的人可能都记得,民意也是可以被收买,被改变的。这中间发生的一切,也同样发生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只不过我们不要作出“有罪”“无罪”这种宣判,也未必是12个人就是了。
  
  这部电影的开头,陪审团12个人中,有11个人觉得“有罪”,因为有两个证人甚至供述自己亲眼看到了杀人的现场。但是宣称“无罪”的人,却不顾群体压力,坚持继续探究案情,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原本以为一目了然的案情其实并非那么简单。陪审团成员在辩论男孩是否有罪的时候,也在互相省察各自的良心。12个“怒”汉,怒从何来?这12个人中产生了极大的愤怒,比如有个从事销售的陪审团成员根本就不管有罪无罪,只求这个辩论早点结束,好回家看球去。他这种漫不经心,视人命如儿戏的态度,激怒了在场的很多人。另外一个陪审团成员说这男孩子生活在贫民区,所以根本不是好东西,谁知道另外一个成员正是在贫民区长大,勃然大怒。这12个人每个人内心的软弱处几乎都被捅到过。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这些矛盾,各种各样的矛盾,假如将大家困在一起,形成一个结论后才放出去,这些矛盾还会进一步激化。
  
  我曾经写过一篇《三千臭皮匠》的书评(http://www.douban.com/review/1133369/),讨论集体智慧和集体决策问题。民主产生智慧,不是将12个投票人的意见加起来取平均值这么简单,除非是3000个人在一起判断一头牛的体重这种简单事实。
  
  当人群在做一个集体决定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这个做决定的过程本身,而这个过程本身很可能导致结果的走向。如果这部电影中只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犯罪嫌疑人的命运,1分钟就可以决定,11:1。结果经过两小时的讨论,最后的结果是1:11, 继而是0:12, 整个有罪的结论被完全推翻,男孩无罪释放。
  
  这个过程,英文有一个词,叫deliberation, 它所包括的不单单是讨论(discussion)一个环节。通常情况下,讨论知识头脑层面的交流,但是 deliberation也包括其它一些东西,比如情绪,比如压力的释放和压力的缓解,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人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碰撞,相互改变。这其中的另一个关键是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决策是有缺陷的。如果民主选举的过程中,我根本都不知道所选的人是什么样的人,那么我对谁应该当选是不可能有正确判断的。民主她妈是言论自由,她爹是合适的体制。
  
  当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集体本身就是压力。你或许已经持守了某个观念,可是当有人先开口发言,且与你意见相左的时候,你可能屈于压力,选择把自己的观念吞下去,而随大流。这种现象还有个学名,叫cascading effect, 就是瀑布效应,一个人的观念会层层往下传播。多少时候,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会议毫无成效,就是因为主持者一开始就定下了调子,使得其余人只能跟从,因为表达不同意见,会让你显得愚蠢、荒谬、不合群。现在的伊拉克战争,大部分都会认为是一大错误,可是当初,为什么国会表决的时候,有那么多人投票,包括希拉里?我想不能排除群体压力在发挥作用。至于举手表决,很多时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因为这索性把集体的压力有形化了。
  
  施加影响的一个诀窍,就是先下手为强,假若自己对某个事情有着强烈的看法,不妨先说出去,影响别人。如今很多人教你“积极倾听 ”(active listening), 我觉得如果你觉得势头不妙,自己的观念可能被大家压下去,不如反其道而行之,索性积极开口(active speaking)更好,尤其是你坚信你的观点正确却未必受欢迎的时候。
  
  十二怒汉中亨利`方达扮演的是一个意见领袖,他用自己追问真相的良知影响了一大批人。最后一个被“转化”的那个人则是持相反意见的意见领袖。在集体决策的时候,即便每个人都有发言权,按照12345的顺序挨个说话,发言的效果也绝对不是对等的,有的人确实有感而发,有的人只是为了要说话而说话。不过,有时候为了说话而说话的人碰巧还是意见领袖。或许他们在过去某个时间做对过事,说对过话,那么他们的发言更有可能为人看重。但需要注意的是,意见领袖不是一个职位,也不需要担负什么具体的职责。当有人成了意见领袖而又可能影响你的判断时,你得小心了。
  
  十二怒汉中,大部分人还是要追求真相的,他们宁可掌握新的证据后改变自己的立场,也不在错误中执迷不悟。取得更多证据后改变自己的立场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会忠于某个姿态,而不忠于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23: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还有关键词屏蔽,达**嘛。
发表于 2009-3-26 14: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12怒汉最早是在译林的创刊号上看的剧本译本。。。。
发表于 2009-3-27 09: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12怒汉的剧本 在外语专业课本 第三册上是篇课文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 具体哪课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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