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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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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15 22:3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写在前面

以前一直工作忙,最近因为换了工作岗位也因为感情问题,想找点事情做做,已经不提笔多年,都忘记该怎么写了,随便编排了下,大家凑活看,尽量半个月更新一次。

另像我尊敬的另一位玩家,守桥人致敬,虽然你的兄弟会的刺刀是不会更新了,但我希望我这篇能得到你宝贵的意见。

剃刀
第一章:挣脱红流
“开火三点钟方向”
“六点方向还有两个”
“他们人太多了”
“反击伙计们”
“我需要子弹”
“有人倒下!”
“总部“猎户”需要增援,收到回话,总部……”
“猎户教导队这里是剃刀小队,你们在哪?”
一阵无线电得静噪打破了沙漠中难得得宁静,吓跑了一只啃噬尸骨得蜥蜴。血腥味让任何一个靠近得人都忍不住呕吐,剃刀小队指挥官绰号“老不死”的莫尔扫视这眼前的一切,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家伙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阵势,可看到此情此景也忍不住把头撇过去。即便如同死亡爪这样的生物也做不出这样的场面。
地上躺着大概七八十具敌人的尸体,可另外二十多具尸骨均被剥光斩首悬挂,若不是那残破肢体上的纹身,他死也不相信,猎户教导队会这样全军覆没。这个由三名资深特战教官及二十位严格训练的宪兵组成的小队是此次洛杉矶分部的主要支援力量,也是最后的希望。
最近凯撒从南面发起的攻势越来越猛,游骑兵们在加利福尼亚各处都受到了不同程度打击。本想去东部发展的计划,也被探险者小队几个月前从dc发来的一份电报给驳回,随着各大势力的争战,游骑兵这个由大量战前部队和战后民兵组成的组织几乎快要绝迹,部分北部中部的游骑兵分部直接被ncr收编或是消灭,最近加利福尼亚州境内各分部均遭到不同程度的袭击,而作为洛杉矶分部指挥部,战前的加州理工大学,前几天也遭到了凯撒军团的炮击损失惨重,无奈之下调回萨克拉门托训练的教导队,本指望借此减缓凯撒的进攻趋势,谁料炮击次日,指挥部便被攻陷,莫尔带领的剃刀小队和另外几只小队且打且退,勉强保全逃出了城市,没多远就收到了猎户教导队的求救信号,可当他们赶到此地,战斗早已结束,莫尔寻找到一处掩体后,回头看了看与自己一起逃出的四位兄弟,转头举起突击步枪又看了看尸体,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压力,额头的皱纹又紧了紧。
“绅士,你警戒周边,剩下的人跟我打扫下战场,小心诡雷。”
一个身材瘦高的男子转身一瘸一拐过来,男子额头有贴着纱布,一张看起来30多岁的面孔,旧皮衣外套敞开穿着,胸口套了件过期若干年插了防弹陶瓷的避弹衣略显臃肿,而避弹衣后面是一件领口沾血的浅灰色的衬衫,下身是一条黑色牛仔裤,只是裤腿一条没放下,右小腿绑着一条绷带,露出了一只黑色矮邦的靴子。他从随声的一个帆布跨包里翻出一个网球大小的球状物体,扔给了莫尔。
“这是什么探长?”莫尔问道。
“侦查球,前几天在市里的前特警队的装甲车里找到的”还没等那个瘦高个开口,一个头不高,穿着迷彩上衣的男子插嘴说到,说完笑了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露出两颗洁白硕大的门牙。米奇是整个剃刀小队中话最多的,也是话痨,总是没完没了的唠叨,可惜这嘴实在太碎,在一次行动中左耳被人一枪打去一半,自此话更多了。
米奇正还要说点什么,探长戈登瞪了一眼,示意他差不多可以了,可米奇好像没留意一样,继续在那说到“幸亏我花重金买了那个开锁器,你不知道那个箱子多难开,还连着警报器,我发现及时,要不……”
这时一只带着黑手套的手申过米奇的脖子,一把将他的嘴捂住,米奇本能的将左手摸向自己的手枪,只感觉左侧一把木柄做工精细的弹簧刀一下在眼前跳开,细长的刀身折射的光线在他脸上留下一到印记,而后刀向石头的另一侧飞去,米奇这才将手离开手枪,他知道此时是绅士在他身后,拉开那只手,米奇回头狠狠的盯着这个带着黑色鸭舌帽正一脸严肃的家伙。
绅士里奥是个哑巴,也是全队唯一的狙击手,他还是个新兵的时候,喉咙在战斗中被弹片划破,抢救过来后大夫才发现声带出了问题,从此为了掩盖喉咙上那吓人的伤疤,一直打着领结,穿着黑色高领风衣,因此得到这个绰号。他一直是米奇的掩护伙伴,也是那批新兵中唯一活到现在的。
米奇回头头去,看着绅士将刀掷出的方向,小眼睛立刻瞪大了许多,原来刚吓跑的蜥蜴又折回头来,刚正准备越过石头,要是真跳过来,这下估计米奇的脑袋就要在他嘴里了,米奇也是吓了一跳,莫尔等人也是一惊,这几天逃亡太累了,居然连一点动静都没察觉,还好绅士反应快,不然不知会怎么样。
之前背对这大家的机械师邓肯刚回头看到这幕,也被吓一跳,不自觉叫了一声,他并不是剃刀小队的战斗人员,仅仅只是攻破指挥部时被莫尔救出来的,看着眼前一人多高躲蜥蜴他确实挺害怕的。还没来的及说话,绅士一个健步上前,拽出那把刀,在尸体上蹭了下,然后他僵住了,绅士感觉自己看到了什么,本能的朝那个方向举起了步枪。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6 00:34:07 | 只看该作者
老毛病。对白太多没有特点。剧情描述又是不分个人或者上帝视角。

文章一开始就有太多的信息,会让人很累的。试着把注意力落在一两个人身上,收紧视角,写出一个好玩的开场,才会有动力看下去。

不要急着写长篇,先学学怎么写有趣的小故事吧。
板凳
发表于 2016-2-1 05:07: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nicfang 于 2016-2-1 05:19 编辑

开头不能在片面的情节或细节上浪费笔墨 要迅速交代世界观大背景故事类型或者引入贯穿故事始终的主要线索,冲突,矛盾或悬念 笔法尽可能简洁明快 风格强烈 有逼格 哪怕你正文完全没那个水准 开头写好了也能让人耐着性子看下去 反之则读者根本等不到好戏开场就弃坑了

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几个好开头:
白鲸记: call me ishmael. 上来先自报家门 然后就是贯穿全书的线索人物自我介绍 不出三百字整个故事的轮廓,背景和基调就都出来了
双城记: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然后是一系列类似的矛盾排比 迅速明确了描写错综复杂的乱世的历史小说的定位 还顺便刷了逼格
萝莉塔: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短短9个字就看出这个故事是描写对一个女性的迷恋 并且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迷恋 并且语言风格非常激情化

最著名的烂开头: it was a dark and stormy night. 接下去写了很多跟剧情无关的景物描写 看了半天都没有得到有关这个故事的任何具体或概括性的信息 一个半世纪来一直是文学史上的大笑话 其实正文还不错 不然也根本不会被人注意了 但更显得这个开头烂

如果你非常想在开头用详尽的细节描写来突出强调你的世界观设定 建议写一个序章 也就是一个跟主线同一世界观,情节上稍有关联,但基本自成一体的完整的小故事 故事本身一定要既简单又富有戏剧性 希区柯克式开头欧亨利式结尾 能迅速吸引和娱乐读者 这样才有条件提前引入细节

不过新手一开始最好还是先写些不太复杂的中篇故事 熟练技巧以后再进阶
地板
发表于 2016-2-1 09:22:42 | 只看该作者
"一阵无线电得静噪打破了沙漠中难得得宁静,吓跑了一只啃噬尸骨得蜥蜴"

喜欢这句。有味道。
5#
发表于 2016-2-3 12:51: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onicfang 于 2016-2-3 12:53 编辑
白熊1 发表于 2016-2-1 09:22
"一阵无线电得静噪打破了沙漠中难得得宁静,吓跑了一只啃噬尸骨得蜥蜴"

喜欢这句。有味道。

沙漠中宁静应该不怎么难得 就算刮起风来 都没有树叶可以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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