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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1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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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7019881 于 2014-10-18 12:37 编辑
MAC-10(英語:Military Armament Corporation Model 10,意為:軍事裝備公司10型,正式稱呼:M-10)是一枝由戈登灣·B·英格拉姆(英語:Gordon B. Ingram)於1964年為特種部隊設計,開放式槍機及反沖作用操作的輕型衝鋒槍(衝鋒手槍),發射.45 ACP或9 × 19公釐兩種手槍子彈。
這是一種簡單、低成本的設計、幾乎沒有可轉換零件的槍械,因此並很容易製造和維修。MAC-10是一種衝鋒槍(衝鋒手槍)槍族,例如其衍生型:MAC-11(M-11A1),MAC-10的.380 ACP版本;MAC-11/9(M-11/9),是由SWD(英文:Sylvia and Wayne Daniel)和Leinad生產的一種長射程和短側面的小型9公釐版本。
為了使用者能夠對抗大量敵人,MAC-10亦有小巧和高射速的設計(MAC-10的每分鐘能發射1,090—1,145 發子彈,MAC-11和MAC-11A1則是1,200 發或以上)。但同樣地,其小巧的設計亦令其在全自動射擊時難以緊握,高射速令其控制變得困難。這些問題因素都令其無法成功地大規模在軍隊中裝備。不過,美軍特種部隊曾經在越戰之中少量裝備。常見口徑: .45
烏茲衝鋒槍由以色列國防軍上尉(後升至少校)烏茲·蓋爾(Uziel Gal)於第一次中東戰爭後的1948年開始設計,1951年生產,在1956年第二次中東戰爭中服役並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其後開始量產。
當時的烏茲衝鋒槍是軍官、車組成員及炮兵部隊的自衛武器,亦是精英部隊的前線武器,六日戰爭時的以色列士兵認為烏茲衝鋒槍的緊湊外型及火力十分適合清除敘利亞及約旦士兵所建的碉堡。雷根遇刺案發生時美國特勤局特工Robert Wanko拔出一把烏茲,使烏茲的名聲大振。
烏茲衝鋒槍以簡單結構及易於生產作特點,就是紀念其設計者為名,當時烏茲·蓋爾表明不希望以其名字作武器名稱,但這請求被駁回。烏茲衝鋒槍目前為全世界廣泛地使用,輕便、操作簡易及低成本令烏茲衝鋒槍成為一種十分有效的近戰武器,尤其是用於清除室內、碉堡及戰壕裡有生目標,亦是常見在機械化部隊的自衛武器。
直至今天,以色列的常規部隊已將烏茲衝鋒槍除役,但特種部隊仍然在任務時採用作近戰武器之一,而以色列軍事工業(IMI)仍有生產部件作出口用途。
烏茲衝鋒槍在部分國家及一些軍火商獲授權生產或私自仿製及使用,FN、德國及羅德西亞(名為「Rhuzi」)也同時取得合法生產,有些國家更為其產品重新命名(但槍枝本身沒有改變的),但這些獲授權生產或私自仿製品大都遠遠地比不上其原型。
除以色列外,美國一些執法部門、特警隊、私人保安部隊及美軍以至美國特勤局(已被P90及MP5取代)都裝備烏茲,Zim船務公司的傭兵也有裝備。
除標準型烏茲衝鋒槍外,烏茲亦有多種不同長度及半自動的衍生型,這些衍生型現在仍是多個特種部隊及執法部門的常用武器之一[1]。
德國聯邦國防軍在1959年起裝備合法生產型的烏茲,命名為MP2,直至現在才開始被MP7取代。斯里蘭卡在1990年代入口了數百把迷你烏茲及烏茲卡賓槍,現在仍是斯里蘭卡陸軍特種部隊及特警的武器。常見口徑: 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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