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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永甄同学违反法典第二类第4条 禁言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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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0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证据: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1164&page=1的6、7、9楼

8月9日早上6点钟之后再发现松永甄同学有出口不逊的情况,必永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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