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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delcmos于2010-10-24 19:39发表的 : 其它的反对理由说得很好,唯独“自由”这一点不敢苟同,对于剥夺人们在公众场合抽烟的自由的决策,我一向是坚决支持。
引用第8楼意外感染于2010-10-25 15:47发表的 : 真逗!那能不能禁止谈论异性恋呢?天天妹汁妹汁的烦不烦。 言论自由不是在剧院里狂喊“着火了。” 要不然就同性异性都别谈,都禁了。 最简单的就是不要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做不到这一点啊,那是能力问题,不要找什么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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