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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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对会员mz370370370及其马甲哔哔小马进行永久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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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15:1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证据:    [这是传送门: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7699&toread=1

本次该会员犯的是以下条例:

第二类 论坛秩序
第4条 不得口出脏字(即使没有针对某人)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因言语中带有挑逗和涉及性方面的言语给他人造成严重困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短消息、签名、头衔以及头像内容】

以下是出发条例:
第四类 违规处罚
第1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1、2、8、11条,第二类第1、2、4、5、6条,第三类第1~4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对初次违规的用户进行一次警告,第二次则作禁言3天处理,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将封闭用户帐号。

但是鉴于该会员在经过3位议员及一位议长的规劝下任不思悔改,不停地在制造事端,严重地影响避难所的正常运作(以下是该会员过往惩罚记录),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6047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4396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6047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7526
(被游骑兵红夜RX禁言一天)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4392

这还是这2个月内的事情.,对如此屡教不改的会员,个人觉得必须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否则无法体现法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按照白熊在该贴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57592  中对法典进行的诠释(3楼),本议员在此提请游骑兵以及一切有此权限的管理员对会员mz370370370及其马甲哔哔小马进行永久封号,请各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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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2-4 16:55:40 | 只看该作者
马甲……没必要永久封号吧……毕竟封号对马甲来说意义不大而且又容易激起敌对情绪……那个,进行惨无人道的连续7次禁言行不行……
板凳
发表于 2009-12-4 19:09:2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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